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2日电(记者李丽静)从河南省环保局获悉,《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该省将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试生产报告制度。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进一步严格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大了对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条列》明确了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中的职责。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的,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手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建设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明确提出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试生产的报告制度。建设项目实行投入试生产前,须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这将有利于环保部门及时发现问题,防患于未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