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4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田宜龙)现在,如果你接种乙肝、甲肝、流感等疫苗,你会发现,这些第二类疫苗的价格比过去都便宜了。省发展改革委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物价部门从7月1日起对河南省第二类疫苗销售价格实行流通环节差率控制,以规范第二类疫苗乱加价行为,减少流通费用,减轻群众负担。
据介绍,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除第一类疫苗以外的其他疫苗。目前第二类疫苗主要包括:预防甲型肝炎、成人乙型肝炎、流行性出血热、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流行性感冒、痢疾、气管炎、腮腺炎、风疹、水痘、狂犬病、轮状病毒感染性腹泻、流感嗜血杆菌等14种未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
据了解,目前,由于第二类疫苗零售价格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属于有价疫苗。这类疫苗市场是各企业争夺的焦点。国内个别地方狂犬病疫苗等第二类疫苗销售价格非常混乱,各环节随意加价。有的疫苗从出厂到接种人群,加价率超过100%。
通知规定,在不突破第二类疫苗生产企业制定的最高零售价格前提下,实行流通环节加价率控制。通过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组织供应的第二类疫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不超过6%的加价率供应下级;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不超过10%的加价率供应下级;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不超过15%的加价率供应接种单位;接种单位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不超过20%的加价率向适宜接种人群接种。
通知要求,为减少经营环节,降低第二类疫苗费用,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疫苗生产企业和符合准入条件的疫苗批发企业购入的第二类疫苗,实行综合加价率规定,即从出厂环节到接种单位购进环节,加价率最高不得超过25%。接种单位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不超过20%的加价率向适宜接种人群接种。
此外,接种单位接种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服务费、接种耗材费,具体收费标准为每次2.50元(含用药指导与观察、药物的配置和一次性注射器等消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