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30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记者杨凌 惠婷)6月26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传来好消息,从今以后,驻郑院校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也可以参加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了。
大学生参保和就医将实行属地管理,医疗保险经办业务由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社会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目前,针对驻郑大中专学生参保的主要保障范围包括:驻郑的各类高等院校(包括省属、市属的公办、民办、系统行业办的普通高等院校,招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全日制学生的成人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科研院所的非在职研究生等。
参保大学生按照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政府给予相应的补助。按照郑州市的规定,驻郑大中专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中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80元。同时可参加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年缴费10元。
参保学生因病住院,在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规定病种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支出,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大学生放假回原籍期间、在外地实习期间发生的住院费用,以及意外伤害也可按规定予以报销。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6万元。连续缴费的,最高支付限额相应增加。此外,对大学生按每人每年20元的标准,用于在校期间普通门诊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