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坚持推进依法推进治省进程。省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家立法进程和我省实际需要,科学确定立法重点,注重地方立法同改革发展稳定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年来,共制定、修改、废止和批准法规453件,其中制定《河南省水文条例》、《河南省邮政条例》、《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河南省煤炭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等地方性法规6件;修改《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
例》、《河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畜牧业条例》、《河南省烟草专卖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利工程条例》、《河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条例》、《河南省选举实施细则》、《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17件;按照《行政许可法》废止了《河南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审查批准郑州、洛阳两市地方性法规29件。
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河南省县处级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理论研讨活动,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免费发放12万册《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和9万册《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问答》,增强了进城务工人员和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居民法律素质,推进社区依法治理。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我省15个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民主法治示范村"。进一步深化律师参与政府信访接待工作,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律师参与信访网络。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1.4万件。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律师办理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31.5万件,担任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法律顾问2.1万家。公证机构共办理各类公证65万件。全省2262家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共代理诉讼事务6万余件,代理非诉讼事务近19万件。司法鉴定机构发展到455家,司法鉴定人达到3892人,共办理司法鉴定1.7万件。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全省共帮教刑释解教人员近2万人,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
全省社会政治稳定,治安大局平稳。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继续推进命案侦破攻坚战,积极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全省
命案破案率达95.1%,命案侦破成绩连续两年居全国第一。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消除了大量不安定因素,全年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2万件,全省发生群体性事件和参与人数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70.9%和64.5%在"大接访"活动中,全省接访量、办结量、停访息诉量、办结率和停访息诉率五项指标居全国第一。继续完善以城市为中心、专群结合、城乡联动的治安防控体系,探索建立社会治安形势评估分析预警系统,增强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大力规范执法行为,深入开展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执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切实强化对敌斗争,有力打击了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积极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平安河南建设。2005年在中央综治委组织的两次暗访督查活动中,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都在95%以上。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省各类伤亡事故比上年减少7722起,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9.68%和17.08%;工矿商贸企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和火灾事故起数分别下降22.6%、10.3%和3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