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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大审议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
(2008-07-03)

    新华网河南频道7月3日讯  中原网-郑州晚报报道:( 记者 李萌 )《条例(草案)》规定,乘客乘车时不得在站点区域外候车、拦车;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不得携带犬只和无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的其他动物;不得携带体积超过0.25立方米、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5米的物体;不得损坏车内设施或者妨碍车辆行驶、停靠;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窗外;不得在车内吸烟、随地吐痰或者向车内外抛洒废物;不得在车内从事营销活动、散发宣传品。

    有市民对“不得携带体积超过0.25立方米、占地面积超过0.5平方米或者长度超过1.5米的物体”提出自己看法,“大概就是一个大包,能不能通过另付费的方式乘车?”市民张女士说。

    昨日,郑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和《关于修改<郑州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草案)》。

    《条例(草案)》中许多规定关系到普通市民坐公交时的行为规范,也请您审一审!

  新建小区要配套建公共交通设施

    《条例(草案)》中规定,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进行规划时,应同步规划公交停车场、首末站、换乘枢纽站等设施用地。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道路时,也应同步规划公共交通设施。另外,新建、改建或扩建大型住宅区和客流集中的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大型商业区及文化、卫生、体育、娱乐等大型公共设施时要配套建设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分组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新建、改造或者扩建大型住宅区时应规划城市公共交通设施”操作上很难解决,建议删去,或在修改中予以明确。“比如多大面积的社区、多少人居住的社区需要规划公交设施,都应该进行明确。”

  禁左禁右和单向行驶路段允许公交通行

    《条例(草案)》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设置信号灯时,应当优先考虑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根据道路通行能力和公交车辆需要,在禁左禁右和单向行驶路段允许公交车通行。

    据了解,到2010年,本市将规划建设快速公交线路(BRT)1条,公交专用道3~5条,专用道长度60公里。届时公交车平均时速达到25公里,建成区任意两点公交到达时间不超过40分钟。

    残疾人坐轮椅有望直接上平板公交车

    《条例(草案)》规定,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应当按照规定配建或建设无障碍设施。

    “我们也在探索使用一些无障碍设施,比如平板公交车,使残疾人的轮椅车可以直接进出车厢。”郑州公交总公司负责人说。

    老年卡遗留问题未给出答案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城区已经远远超出当初规定的办理老年卡的范围。目前,本市80多个派出所中有一半辖区60岁以上居民无法办理老年卡。

    “由于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以及儿童、中小学生享受优惠乘车涉及的内容较为复杂,因此,《条例(草案)》第43条规定:老年人、儿童、中小学生、残疾人按照规定可享受免费乘车或者优惠乘车待遇。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市政府副秘书长陈新对《条例(草案)》作了说明。

    驾驶员不得无故半途返回

    《条例(草案)》规定,驾驶员、售票员应当遵守以下要求:在规定的区域停靠,依次进出站;按照运营线路、班次、时间发车和行车,不得滞站、甩站、拒载、中途逐客、强行拉客,不得无故半途返回;不得要求乘客超出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标准购买车票、刷卡或投币;维护乘车秩序,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提供必要的帮助;向索要车票乘客提供有效的等额车票。

  不报站名不开空调罚500元

    《条例(草案)》规定,驾驶员、售票员在运营服务时要按照规定报清路线名称、车辆开往方向和停靠站点名称。空调车应当开启通风设备。如违反上述规定,将最高可处500元的罚款。

 

作 者:记者 李萌 责编:李志红 来 源:中原网-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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