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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下月试行 廉租房申请标准放宽4平方米
(2009-11-05)

    新华网河南频道11月5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 (记者王晓欣 何 可)下月起,郑州市将开始推行《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新办法),与老办法相比,申请廉租房的标准放宽了4平方米,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从之前的低于12平方米放宽到低于16平方米,这是11月4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部门获知的消息。

    依据试行办法,廉租房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租金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1.7元。目前郑州市廉租住房竣工项目4个,竣工面积2.04万平方米,预计年底有望推出首批200套实物配租廉租房。

    据介绍,按照新的办法,申请廉租房的条件为: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时间必须在2年以上;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郑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据悉,按照新办法,廉租房住户如果想买下房子,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总房价的30%,剩余部分付款期限不得超过5年。购买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后方可转让,转让时,应当补交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不满5年,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的,由政府按原购房价格回购。

作 者:记者王晓欣 何 可 责任编辑:王晓飞 来 源:大河网—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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