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收费新标准执行 经适房只收40元

发布时间: 2008-05-06 来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6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侯莹 实习生 孟玉静)今后,郑州经济适用房登记只需掏40元,比以前省了一半钱。

    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5月7日起,房管局开始执行新的房屋登记收费标准。

    按照新标准,房屋登记费全部按“件”收取,不得按照房屋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普通住房登记和以前一样一件收费80元,一套为一件,包括10元的房产证工本费。经济适用房的登记费按普通房屋费用的一半收取,由原来的80元减为40元。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10元房产证工本费。

    新标准还对非住宅房屋(例如店面房等)登记收费标准做出明确规定,为每件550元。这里所指的“每件”是指房屋一次进行的申请和登记。但需要提醒的是,在一次的申请和登记中,一层楼算“一件”。而在过去,郑州非住宅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比如200平方米(含)以内:150元/宗; 5001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2000元/宗;10000平方米以上:3000元/宗。

    如果出现房本破损、丢失等需要补证的,只需要缴10元的房本工本费就可。因查封或是被注销的房屋在办理登记时,以及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作者:记者 侯莹 实习生 孟玉静 责编:李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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