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确保郑煤集团2005金秋"爱心助学"暨帮扶特困职工捐款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05金秋"爱心助学"暨帮扶特困职工捐款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贯彻人才兴国、人才强企战略方针,发扬中华民族扶贫帮困的优良传统,通过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组织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加捐款活动,采取多渠道、多方位地筹集资金,资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力争每一名考上大学的特困职工子女都能按时入学。
二、活动时间
2005年7月至8月
三、资助对象和标准
(一)资助对象是2005年通过全国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被国家大专以上院校(含民办高校)正规录取的在册的郑煤集团特困职工子女,均在此次资助范围(各级地方政府、部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特困职工子女考上大学进行资助的,此次活动不在重复资助)。
(二)荣获集团公司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称号的特困职工子女考上大学优先资助。
(三)助学资金发放标准:大学本科3000-5000元、大学专科1000-3000元。
四、活动具体实施阶段
(一)组织宣传发动阶段(7月上旬)
1、各单位要召开专题会议贯彻实施集团公司捐款活动文件精神,制定捐款活动方案,加强组织宣传,让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捐款活动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参与,保证活动取得实效。
2、集团公司新闻中心通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发布捐款活动新闻和相关报道。要加大宣传力度,突出宣传捐款活动中的先进典型,集中报道特困职工子女不畏贫困、勤奋好学、奋发进取精神,争取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努力营造全公司上下关心支持资助特困职工子女上大学的良好氛围。
(二)筹资实施阶段(7月中旬)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各级党委、工会负责牵头,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
1、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工会、各基层单位和各基层工会要积极组织捐款活动。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工会和机关干部职工捐款纳入集团公司"爱心助学"暨困难职工帮扶基金;各基层单位、各基层工会和干部职工捐款纳入本单位"爱心助学"暨困难职工帮扶基金。
2、集团公司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捐款,集团公司机关党员干部和各基层单位科队级以上党员干部要积极捐款,一般干部职工自愿捐款。
3、各单位要于7月25日前将资金筹集情况上报集团公司工会。
(三)审核确定名单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
1、按照程序审定资助人员名单。资助申请程序是:由特困职工凭子女入学的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户口薄》,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经单位工会同意,填写《助学基金申请表》一式四分,报集团公司工会审定。
2、入户调查核实资助人员情况。8月上旬,集团公司工会和各基层单位工会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与高招录取进度同步开展入户调查,确定资助人员名单。
(四)资助及总结阶段(8月下旬)
1、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 8月20日集团公司将举行2005金秋"爱心助学"活动仪式,由集团公司领导向符合条件的特困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各基层单位也要同步进行资助金发放仪式。
2、总结表彰。集团公司党委、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工会于8月底对捐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依据各单位捐款总额、参加捐款人数、人均捐款额等条件,评比表彰一批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对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向上级部门推荐授予"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并组织新闻单位对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广泛宣传和报道。
五、捐款资金的管理
捐款资金是用于帮扶特困职工及其子女上学的专项资金,要纳入爱心助学"暨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救助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和有关部门要求执行,不得随意变动和更改。
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爱心助学"暨困难职工帮扶基金的管理,定期向集团公司工会报告帮扶基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工会和有关部门的审计监督,确保帮扶基金真正用于帮扶特困职工及其子女上学资助等方面。
2005金秋"爱心助学"暨帮扶特困职工捐款活动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工会保障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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