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播发时间 2006-01-10 08:35:34
来源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记者于振海高风吕晓宇
柳林县是山西省高瓦斯矿和高瓦斯矿管理矿最多的县。在1993年和1996年两座煤矿发生事故死亡84人之后,这个县开始“亡羊补牢”,通过企业改制、采煤方式改革、监管体制改革和加强人才培训等4项措施,9年没有发生重特大煤矿安全事故。 据了解,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柳林县煤炭企业经营方式以承包经营为主。由于经营者只顾眼前利益,这种经营方式造成的后果是“穷了企业、丢了资源、死了矿工”,个人挣大钱,集体得小利。刘家垣村办煤矿承包10年收益20万元,承包期满后,煤矿的借款达1100万元。寨崖底煤矿所采9号煤层厚度5.4米,承包者不愿投入综采,仅采掘2米。全县煤炭资源回收率仅为20%。乡、村矿大都属于15万吨以下小矿,采用炮采和畜力运输的方式,形成重大安全隐患。
柳林县县长阎国平说,柳林的第一项措施就是企业改制、明晰产权、资源整合。 柳林县鼓励民营经济进入煤矿企业,形成了股权转让、托管、出售、租赁等多种改制形式,所有改制方案由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改一个。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将兴无煤矿、柳林煤矿、同德焦煤公司三个企业的国有股权全部转让。同时利用企业改制的契机进行资源整合,“关小上大”走在了山西省的前列,2001年全县就没有9万吨以下的矿了。
柳林县煤管局局长刘缠喜说,明晰产权、资源整合后,最直接的效果就是经营者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和采煤方式的改革,提高了资源回收率。同德焦煤有限公司改制不到半年,安全投入近400万元,在通风、电力、运输、采掘等关键环节进行了技术改造。寨崖底煤矿对周围6个小矿进行整合后,生产能力提高了10倍,安全投入也增加了10倍。 据了解,柳林县72个矿全部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2002年实现了省、市、县、乡四级联网,全部配备了静压防尘洒水系统。全县的矿工全部配齐了瓦斯报警矿灯和自救器。
10个高瓦斯矿有7个运行了瓦斯抽放系统,16个高瓦斯矿和高管矿全部实现了长臂式正规开采。通过改进技术手段,资源回收率最高达到80%,乡村煤矿则提高到了60%。 在监管体制上,柳林县安监局在产煤乡镇设立7个煤管站,占乡镇编制,所配人员全部是专业干部、中专以上学历,而且都具有多年从事煤炭行业的经验。这些监管人员的工资由县局发放,业务由县安监局直接指挥。柳林县政府明确提出,全县煤矿矿长全部由县煤管局审核后直接任命,高瓦斯矿必须由担任过6年以上高瓦斯矿矿长职务的人担任矿长。柳林县副县长吴俊平说,柳林县煤质好煤价高,最好的优质主焦煤坑口价每吨600元。
由于监管到位,全县没有一个私开矿。
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培训是柳林县实施安全生产的第四项措施。从1999年开始,柳林县就开始实施煤矿人才战略,县煤管局、安监局、各煤矿都招收了大批中专以上的煤炭专业人才,尤其是高瓦斯矿和高管矿都招聘了过硬的专业瓦斯治理技术人员,全县形成了三级人才培训中心。2002年,柳林县举办了山西省第一期煤尘测试培训班;2004年,柳林县把新进入煤炭行业就业的20多名大学生全部送入太原理工大学进行了半年的培训;2005年,柳林县邀请山西大学的法学院教授对全县煤矿的法人代表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