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受助大学生没有表达谢意,资助被取消
河南,慈善总会推出“道德协议”,要求受助者回捐
“知恩图报”要“强制执行”?
河南慈善总会助学基金要签“道德协议”
22日,濮阳南乐县刚刚考入大学的毛青(化名),在得到河南省慈善总会"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时,接受并签订了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规定,毛青毕业后,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要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
工作人员告诉毛青,省慈善总会今年和往年的助学活动不同,此次受助者需签订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要求受助方承诺,参加工作后,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不影响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要自愿回捐不少于受助的资金3000元。毛青毫不犹豫地签了。
与此同时,平顶山鲁山县两名企业家出资220万,资助82名学生完成学业,这些学生也要签订协议,承诺每年汇报一次学业,毕业后3年内还清钱。
目前,"道德协议"仅处于"建议签署"的阶段,省慈善总会称,将是协商式,而非强制式。 (河南商报 )
湖北,受助大学生没有表达谢意,资助被取消
湖北省襄樊市5名家庭贫困大学生接受慈善捐助后,一年多来未主动向捐助人表达过谢意,连一封信也没写。捐助者感到寒心,打算取消对其资助。
去年8月,襄樊市总工会和该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行“金秋助学”活动。19位爱心人士和22名家庭贫困大学生结成帮扶对子,4年内向每人每年资助1000元至3000元。该市总工会特意致信每位受助大学生及其家长,希望他们及时和捐助者写信联系,报告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
过去一年,约2/3的受助者没有给爱心人士写信,有的连电话都没主动打过,更没有表达过谢意和感恩。今年8月中旬“金秋助学”捐赠再次举行,一些爱心人士对部分受助大学生的行为感到失望,表示不愿继续资助,改为资助其他家庭贫困学生。
经多方了解,部分受助学生之所以没有表示谢意,有的是因为接受资助后,心存自卑;有的因为学习成绩欠佳,不好意思说等。此事经传出后,社会各方议论纷起。23日该市总工会表示,正在积极协调,想办法继续资助那几名大学生,让其顺利完成学业。(记者张志峰)

河南慈善总会回应要求受助生签道德协议事件
河南省慈善总会“道德协议”在网上曝光以来,立刻引发了社会各界的热议。焦点集中在,这样一份非强制性、无法律约束力的自愿协议能否真正奏效,让受到捐助的贫困学生将来回馈社会?
对话 杨德恭
河南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道德协议”的主要制定人之一
据《河南商报》报道 22日,河南省濮阳南乐县刚刚考入大学的毛青(化名),在得到省慈善总会“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时,接受并签订了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规定,毛青毕业后,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要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
与此同时,平顶山鲁山县两名企业家出资220万,资助82名学生完成学业,这些学生也要签订协议,承诺每年汇报一次学业,毕业后3年内还清钱。
河南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杨德恭说,自从2001年省慈善总会成立以来,“助学”一直就是慈善事业中的重要部分。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学生受到资助后,并无任何感恩之心,对捐助方也无任何表示,这有时真的让捐助方很“受伤”。
据了解,去年,中国 移动河南分公司出资30万元,资助了100名大学生。但是,仅有两名有回馈,汇报了学业。一年前,省慈善总会开始酝酿和受助学生签订“道德协议”,以让受助学生学会感恩,并在不影响生活和工作的前提下,回报社会。
今年8月18日,河南省慈善总会联合一企业共同设立“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5年注资100万元,用以帮助家境贫困的大学生。在这次捐赠仪式上,慈善总会明确要求,受助者需签订一份“道德协议”。不过,目前“道德协议”仅处于“建议签署”的阶段,河南省慈善总会称,将是协商式,而非强制式。
四百贫困生只有十余人签约
河南慈善总会负责人接受专访,认为“道德协议”宣传不得力
捐助方曾反对协议
新京报:河南省慈善总会已经资助贫困大学生6年了,为什么会在今年想到推出这样一份“道德协议”?
杨德恭(以下简称为杨):从2001年开始,我们每年都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的活动,但是所筹到的资金杯水车薪,多则五六百万,少则一两百万,捐助者多是企业。所以,我们很想把慈善活动向全社会推广,“道德协议”其实就是一种慈善观念的推广宣传,首先让受到资助的贫困学生具备回报社会的慈善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新京报:还有没有其他原因催生了“道德协议”呢?前两天“湖北5名贫困生因不知感恩被取消受助资格”的事情大家都非常关注,在河南有没有类似的情况呢?
杨:受到资助的学生大部分都能够自觉做到学成后回报社会,帮助其他需要的人,但的确也有少数受到资助的学生忘记家乡,忘记曾经帮助过他们的人,甚至为自己的小家庭考虑更多,强调“我个人不富裕”或者“时间很宝贵”之类的,不愿意回报社会,对于慈善总会的活动也不积极,并且说了很多不文明的话。
新京报:捐款企业怎么看待这些“忘恩”的学生呢?
杨:对于企业来说,他们捐了就捐了,并不非常关注学生是否回报,回报给谁,怎么回报。但是捐助方还是希望善举不仅能够帮助需要的学生,还能对社会发挥好的作用。
新京报:有没有捐助方参与制定这份“道德协议”?
杨:我们从去年开始考虑“道德协议”,也邀请了部分企业参与讨论,但是他们其实并不是很赞同,担心会留下让学生回报的印象。不过,最终我们还是决定要尝试一下,所以今年夏天就制定出来开始实行了。
能否回报要看觉悟
新京报:能简单介绍一下“道德协议”的内容吗?
杨:其实内容就5条,甲方是河南省慈善总会,也就是捐助方;乙方是贫困学生,也就是受助方。最重要的就是第四条,乙方承诺参加工作后,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有能力且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自愿向甲方设立的“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逐步捐助不少于受助金额,用以续薪传火,帮助其他生活困难的学生。
新京报:那具体怎么要求学生将来回报社会呢?
杨: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可以自己捐款,而如果经济的确不允许,也可能通过参加慈善总会的活动或义工活动帮助别人。
新京报:怎么保证这些学生将来都履行承诺呢?不履诺的学生会不会被取消受助资格?
杨:这只是一种道德的自我约束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要看学生本人的道德觉悟有多高了。如果真的发生受助学生不愿意履诺的事情,该资助还是要资助的,毕竟他们需要帮助。
主办方“羞于”宣传
新京报:今年有多少河南贫困大学生得到了资助?又有多少人签订了“道德协议”?
杨:两家企业捐了130万,我们从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学生中选出了400多名,每人3000元,但是最终签订这份协议的只有十几个学生。由于对于这份道德协议的宣传不够到位,很多地方的学生都不知道;而我们的人也觉得宣传这样的“道德协议”不太好意思,最终导致签订的学生比较少。但是8月18日“道德协议”在网上公开后,很多地方的贫困学生给省慈善总会写信来,有二三十名是直接打电话表示希望得到资助并愿意签订“道德协议”将来回报社会。我们目前正在审核这些贫困生的条件。
新京报:省慈善总会这一举措也受到了很多非议,是吗?
杨:是的,很多人都在关注。我把大家在网上的评论打印了出来,有20多页,但支持的居于多数。我们正在认真考虑这些批评意见或建议,到时候完善这份道德协议。
新京报:“道德协议”以后还会继续实行吗?
杨:用慈善行动资助学生,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帮助,还希望能够培养这些学生的慈善意识、诚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今年道德协议只是试行,我们会在广泛吸收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完善这一做法。今年是第一年,长效要在三四年以后才能显现出来。能对整个社会起到多大作用,还有待时间的考验。

碰撞
一定要说谢谢吗
[ 武汉外来务工人员 吴连生 ]人都有感情,在我们的传统中,对别人点滴帮助都应表示谢意。这是起码的礼貌,也是对爱心的尊重。道一声感谢能有多难?如果连这一点都不懂珍惜,实在说不过去。
[ 华中科技大学一位贫困生 ]大家都说感恩,但感恩的标准到底是什么?默默奋斗,完善自我,将来帮助他人、奉献社会,也是感恩,不一定非要说谢谢。
[湖北日报副总编辑 蔡华东]受助者可能出于多种考虑,没有表达谢意,可以理解,不宜过多进行道德评判。捐助者对大学生高度负责,不仅表现在提供物质帮助,更表现为关心其全面成长。
协议伤害受助者尊严吗
[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 王振耀 ]道德协议要求学生学会感恩,是对受助者尊严的一种伤害。类似做法并不完善,有待继续探索。
[ 网 友 ]变“赠”为“借”,才不会损害受助者的自尊心。道德协议会让受助者站得更直。
[ 郑州大学社会学教授 张明锁]道德协议应该不会伤害到大学生,助学贷款不是也得签协议吗?责任和义务从来都是双向的,大学生得到捐助,理应再回报社会。如果学生不愿意可以不签,作为捐助方,有权对受助者提出要求。
慈善应否附带条件
[ 湖北省黄冈市建筑企业主 赵胜友]我们捐助贫困学生,并不求什么回报。捐助是在传递一种人间真情,如果有了“回音”,这也是爱的传递。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文化宣传部部长 金重愉 ] 一般来讲,慈善事业应是无偿、宽容的,不应该有附加条件。现在,受助学生被要求签署回捐协议,疑似违背了慈善事业的原则。如果个人有愿望、有能力,就可以帮助别人,但不能对受助者提出附加的义务。比如资助贫困学生,如果受助学生努力读书,成绩优秀,捐助者当然觉得有成果;但如果受助学生考试成绩不理想,捐助者也无权对其指责。
[武汉市律师 李 均 ] 我们的捐助体制需要完善,一对一的捐助容易给受助者造成心理负担。国外的捐助多由慈善机构等社会组织完成,一方奉献爱心,并不追问钱到底花在哪里,那是社会舆论和监督机构的事情。受助者获得救助,不必关心这一元钱来自哪位人士,只需铭记曾受过社会捐助就行了。
教育部官员:民间资助困难学生可要求汇报学业情况
教育部发言人王旭明22日在电话中表示,民间资助是对我国资助困难学生政策的一个很好补充,应充分尊重民间捐助人的意志。他认为,民间资助困难学生的方式和方法可适当发生改变。
昨天接受电话采访时,王旭明表示,无论是国家资助还是民间资助,都应在经济支持的同时考虑到对学生的教育和影响。他建议,民间资助可以改变单纯给予的方式,给予的同时要有一定的前提条件—————比如变成某种契约的形式,在契约中加入受资助学生每年写几封信报告学习生活情况、报告成绩单以及经费使用情况,如果没有报告将停止资助等内容;或借鉴国家资助政策,资助的同时有一种激励机制,培养他们有一种报恩思想。
他介绍说,国家资助政策的教育功能更加突出,效果也十分明显。比如,勤工俭学政策是要求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报酬;国家奖学金是要学生通过突出的努力才能获得,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则更是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让学生相信自己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完成学业,并对未来要负责。(新京报 文/王大伦 )
市慈善总会:重庆贫困生大多会感恩
针对出现受助者不知道感恩的现象,重庆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徐幼琴昨天说,此类情况她也遇到过一次。"但绝大多数受助者还是具有感恩之心的,不感恩的,只是个别。"
大学生索要资助
去年,徐幼琴接到一个受助者电话,对方很激动,说要"投诉"资助者。在电话中说,这名受助者说他是大渡口茄子溪的一名学生,家庭比较贫困,在2005年的一次资助贫困生上大学活动中,曾受过一名爱心人士资助。
当时,这名捐赠者承诺,大二再资助他。一年中,这名学生没有与受助者联系,没有汇报学习情况。一年后,打电话给对方,被告知不再资助。因为没有再得到资助,这名学生很不满。
"不但没有感激之情,反而认为资助者欠他一样。"这名受助学生的举动,让徐副会长很吃惊。
受助者不感恩,这是徐幼琴到市慈善总会上班一年多来,惟一遇到的一次。
将考察受助者品行
徐幼琴昨日称,市慈善总会经常会收到一些不定向捐赠。但捐赠必定有限,往往会赠向一些突遇困难急需帮助的人。
以助学为例,按照以往方式,一般会用善款资助成绩优异、家庭极其贫寒的家庭子女。而这样的家庭是否具有感恩之心,往往被忽视了。
"为防止受助者不感恩,让捐赠者伤心的事情发生,以后我们将考察受助者,包括其家人的品行。"市慈善总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记者 任明勇 实习生 匡骏)

受资助贫困生遭遇信任和感恩危机
11年资助30学生 无一人感恩
吴先生说,他资助过的学生,毕业后没有给自己打过电话,称"将不再资助贫困学生"
1996年至今,吴先生资助了近30名贫困学生,但无一人表示过感恩之心。昨天,吴先生情绪低落地对记者说:以后,将不再资助贫困学生了。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原本,不想再提那些事。"昨天本报刊登的《大学生受助不感恩被取消资格》,让吴先生有了倾诉的念头。
吴先生的老家在长寿,儿时家庭贫困。1985年,吴先生考上重庆大学,高中同学的父亲,成为吴先生心中雪中送炭的恩人。
1995年,吴先生从深圳闯荡回重庆后,想到了用同样的方法帮助贫困学生。但一路走来,吴先生说,"失望"始终萦绕在他的心头。甚至,有一次,他差点被一个家庭条件很好的学生骗取资助。
女生接受多份资助
吴先生资助的近30个学生,很大一部分是通过朋友介绍的,另一部分,则是通过学校或爱心网站介绍的。这些学生中,除了3人还是在读大学生外,其他的都已经工作。吴先生不愿意透露其中任何一个孩子的姓名,"我不希望他们受一点伤害。"
去年年初,吴先生停止了对重庆工商大学某大二女生每个月200元的资助。那个孩子,在接受资助后第三个月,就买了一部手机。每到一个月该给付资助的时候,女孩就会给吴先生发来这个月唯一的一条短信。
真正让吴先生愤怒的,是一次偶然和女孩吃饭的时候,得知这个女孩竟然同时还在接受另一个人的资助。"每个月200元的资助,基本已经够这些孩子一个月的花销,但他们竟然还不满足于一对一的资助。这样下去,他们根本不会想到靠自己的力量生活。"
受助学生上网误学业
最多的时候,吴先生一个月的资助额达到1800元,按照高中每人每月100元,大学每人每月200元计算,他一个月资助的学生近10人。而这些资助金,都是吴先生瞒着妻子,从自己的零用钱里克扣下来的。
近30个学生中,让吴先生最失望的,是就读于重庆工业管理学院的一个贵州男孩。去年11月,吴先生打电话到男孩宿舍,准备送钱过去。男孩不在,室友告诉吴先生,男孩有三门考试不及格,已经几天没到教室上课,似乎还有了休学的想法。
吴先生立即驱车赶到学校,找到男孩谈心。吴先生希望男孩能好好学习,不再上网。但男孩的一句话,让吴先生的心跌到了谷底,"我所背负的东西太多了,很累。"
孩子们从不打电话
"其实,我知道这些孩子。"贫困孩子出身的吴先生说,自己帮助这些孩子,从来没有想过回报、感恩或者记挂,只希望他们读书成人后能对得起自己的父母。但是,这些孩子心中似乎少有"责任心"这三个字。
只有两个孩子,让吴先生有些自豪:"他们两个最争气,工作努力,踏实,很被老板看重。"
实际上,这两个孩子,也和其他接受资助的孩子一样,毕业后,再也没有给吴先生发过一个短信,打过一个电话。其中一个身在泰国的男孩,偶尔给吴先生邮箱发来的一封简单信件,能让他高兴上好几天。
受助孩子应思考感恩
"我心里还是难受。"决定停止对贫困生的资助,吴先生反复强调,不全是因为这些孩子的做法让人寒心,自己家里情况的变化,也是其中一个因素。
"对于这些孩子,我没有其他要求,最简单的就是能分享他们的成绩,分享他们的快乐,但是,这些简单的要求,我都没有被满足过。"吴先生说,将自己的经历说出来,只是希望那些曾经接受过别人帮助的孩子,能安静地思考一下"感恩"的含义。(记者 林祺 实习生 邵俊睿) 捐助故事 :得到捐助大一新生写4页长信谢恩
去年和今年暑假,市福彩中心分别拿出300万元,对200位考上大学的贫困生每人资助了3000元。昨天,记者回访发现,受捐助的200名贫困生,8成以上曾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对捐助方表示过感谢。
4页长信表达感激
去年11月中旬,一封来自北京的长达4页的感谢信,寄到了市福彩中心。
写信人邹贤彬是中国政法大学2006级刑司专业的大一学生。在这封长达4页的信里,邹贤彬讲述了自己的故事:在荣昌县农村务农的父母无力供自己念大学,哥哥19岁就被迫去广州打工,自己眼看将因为无法筹集到学费而放弃学业时,得到了福彩中心3000元的捐助。在半年大学生活中,自己靠勤工俭学挣生活费,苦中有乐。
"感谢福彩中心的叔叔阿姨们,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拉我一把。" 邹贤彬在感谢信的最后一段写到,福彩中心的帮助,让自己觉得世界充满了爱心。
市福彩中心统计,去年暑假共捐助了100名贫困大学生,约有20多名学生写信对福彩中心表达了感激之情。
今年春节,梁平县城的各福利彩票销售点,突然来了十多名大学生,自愿帮忙卖彩票。原来,这些大学生都是去年暑假得到市福彩中心捐助的贫困大学生,相约趁寒假回家,为福彩中心做点事以作回报。
打个电话表示感谢
"我被选上了哟!感谢福彩中心的叔叔阿姨们!"近段时间,随着各区县民政局将市福彩中心今年暑假捐赠的300万元发放给贫困大学生,市福彩中心的电话就响个不停。
据悉,市福彩中心助学活动从7月19日启动以来,收到2036份申请,其中100位贫困新生分别获得3000元的助学款。
"有的直接打进福彩中心,更多的是打给当地民政局,约8成以上的孩子通过电话喜悦地表达感激之情。"福彩中心表示,捐助贫困大学生的活动,今后还将继续搞下去,"因为孩子们的感激,我们觉得这项活动是有意义的。"(记者 付妤)

从停捐事件,看两类社会病
善举和感恩,本应是一对孪生兄弟,眼下,却陷入困境———远有"孙俪停捐事件",近有"襄樊5名大学生被取消受助资格"。今天,更有连续11年资助30名贫困生的吴先生,因"无一人感恩",准备停止善举!
"人有病,天知否",不妨反思,在捐助者和受捐者身上,出现了怎样的"病变"?
先看捐助者。他们得了什么病?可叫"慈善变味症"。不可否认,多数人的善举是源自爱心。但当慈善以功利的面目出现,善举便沦为一种交易。在"襄樊停捐事件"报道中,几位"寒心"女企业家每年的捐款也就"1000元至3000元",这点钱可能还不够女企业家们买个高档皮包,难道就一定要贫困生感激涕零?
从受助者必须参加义务劳动,到签订道德协议,再到捐款可附加条件……当贫困生身上贴上太多"贫困标签"之后,谁还能安然享受这份"爱心礼物"?
再说受捐者。他们得了什么病?可叫"感恩稀缺症"。物质贫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灵匮乏,缺乏起码的感恩之心,这样的人就成了彻头彻尾的穷人!
前不久,武汉一名初中生给父亲发短信要生活费,内容仅三个字:"爸:钱。儿。"———真让人不寒而栗!感恩之心的缺失,更多的是一种教育的缺失。
"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乐善好施是美德,如何让善举和感恩实现良性互动?一个好消息,全国人大近日已把《慈善法》纳入立法计划,从制度入手,让善举通过第三方机构完成,明确捐助者和受捐者的权利和义务。
惟有如此,善举才不致于受到嘲弄,感恩的心也会延续更多的善举。

慈善“道德协议”实收契约之效
8月22日,濮阳南乐县刚刚考入大学的毛青(化名),在得到四川省慈善总会“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时,接受并签订了一份“道德协议”。协议规定,毛青毕业后,在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要回捐不少于受助数目的慈善资金。(8月24日《成都日报》)
最近,关于慈善的话题,强烈刺激着舆论味蕾,在社会各界掀起的评论狂潮,可谓遮天蔽日。笔者因日前参与了襄樊5名大学生“不知感恩”的话题讨论,自作多情地写了篇《请允许我代5名贫困生道歉》的文章,而直接被卷入了“感恩旋涡”的余波。该文挂在我一博客后,引来了好几百跟帖评论,其中直接针对我人身的都不少。翻看评论发现,“攻击者”很多其实根本没细看我文章观点,我文中并非反对感恩。
后来报纸又刊登了后续报道,那几名当事者也出来申明,自己不言谢并非不感恩,只是不习惯写信道谢的表达方式。这点我当然相信,也完全理解,因为我自己就是这种性格。但若当初有协议,说我受了资助必须履行的义务就包括写感谢信等形式,我想我会严格“履职”的。这或许就是濮阳签定“道德协议”的现实语境。
我不是因为挨了网友“板砖”就刻意曲意逢迎,假如上文我未表述清楚,在此就再次重申观点,爱心要想“薪火相传”,则必须有人将接力进行到底。我也承认上文中主要是在强调客观环境对人的熏陶浸染,而人的主观能动性一样不可或缺。我想,可能正是缺少一个刚性的条轨来对人进行约束,客观因素才能甚嚣尘上,一度控制制高点,使人的道德力量显得微乎其微。
而“道德协议”虽冠之以“道德”之名,实则收契约之效。在这个契约社会,在一些个人的道德战斗力明显不敌强势的世风俚俗的情势下,要想使慈善之路,不被旁骛的荆棘所侵占,使爱心火炬,能一帆风顺地行进于有契约精神保障的坦途,“道德协议”的现实功用,实在不能被抹杀,哪怕它是一种无奈下的次优之选。我们若尚不能保证爱心之旅一路奏凯,则争辩“道德协议”是否有伤慈善要义就显得有些奢侈和务虚。实实在在保证爱心能在我们这个时代和社会代际传承下去,是最务实也最迫切的任务。
协议不强制就不存在强制感恩问题。以不影响工作和生活为前提,不规定回捐年限和形式,确保“续薪传火”的回捐继续滋润他人。这种循环资助式反哺,何过之有?
回捐资金不会回流到捐助方手中,我觉得这是其中最关键的一点,必须监督确保此项落实到位。这有点类似李亚鹏的嫣然基金运作方式:直接将须救治的孩子送到定点医院进行医治,而不是简单地将资助款项发送到户,这才是塌塌实实的慈善!让资助者和被资助者都感到心理塌实的慈善,才是真正悲天悯人的慈善。正所谓:“道德协议”亦嫣然,塌实慈善美名传。
[稿源:红网 作者:李晓亮]

河南:“道德协议”被逼变脸 仅13人签协议
【引子】
“看过协议没?有没有异议?”昨天下午3时50分,省慈善总会捐赠部负责人崔广文在办公室,耐心地询问来自南阳桐柏的张彦(化名)。再过几天,张彦就要去安阳工学院报到了,因为家里经济困难,他便向省慈善总会寻求帮助。
现在,他面对的是一份“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协议(媒体普遍称之为“道德协议”),协议要求他“自愿向‘爱心接力慈善助学专项资金’或其他公益基金捐赠善款,用以续薪传火,帮助其他生活困难的学生;也可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没异议。”张彦边小声回答,边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默默接过崔广文手里的助学金。
这份协议,是被修改了的。在8月底之前,它要求的是受助人应“自愿向‘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捐助不少于接受资助金额的善款”。为什么会修改?有人说与它一直受冷落和饱受争议不无关系。
协议内容悄然变更
签“道德协议”的助学模式,是8月18日省慈善总会在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成立仪式上向媒体公布的。据介绍,首批基金由秋雅茶行提供,5年内,其将注入100万元资金,资助我省的贫困大中小学生。
协议公布十几天后,省慈善总会于8月底在其网站首次向社会公示了“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协议(即“道德协议”)内容,并完整地展示“协议书”样本。一工作人员证实,这是刚刚经过补充、完善后的“道德协议”。
与8月18日的“道德协议”内容相比,这个新的“道德协议”除“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改为“爱心接力慈善助学专项资金”外,最大的变化就是受助者回报社会的方式更广泛,捐助善款的对象和数额也不再强求。
受助者的回报条件,由“参加工作后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变为“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在有能力且不影响正常生活的情况下”;受助者“自愿向‘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捐助不少于接受资助金额的善款”,变为“自愿向‘爱心接力慈善助学专项资金’或其他公益基金捐赠善款,用以续薪传火,帮助其他生活困难的学生;也可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省慈善总会还诚恳地邀请“关心支持慈善事业的朋友们多提宝贵意见”,并公布了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对这次改动,昨天下午,省慈善总会捐赠部负责人崔广文告诉记者,新的协议更有助于培育受助者的慈善意识、诚信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树立“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风尚,倡导“助人自助”的理念,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而这正是这纸协议存在的意义所在。
只有13个人签协议
而据了解,签下这个协议的目前只有13人,这个数字包括张彦,还有同样在昨天签下协议的其他5名贫困学子。
据省慈善总会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早就选出了符合资助条件的400多名贫困学生,但最终签订这份协议者并没预料的那么多。截至昨天,电话咨询者也只有二三十人。
人为什么会这么少呢?省慈善总会的相关负责人说,这跟前期的宣传不足有很大关系。
问起昨天签下协议的几位学子,他们也是充满感激,至少看不出基金的少人问津与协议的存在有直接关系。
家住郑州惠济区农村的张萍(化名)说:“在俺家穷时,人家拿钱扶持我上学;我有钱时,我肯定会扶持别人。不然的话,太没良心了。”
受助者魏华(化名)的父亲说起这事来也是充满感激:“3000元钱不少,就这已经帮了大忙,解决了大问题。谢天谢地!”
网上反对声很多
除了感谢,另一种声音也在网上响起。事实上,早在协议公布之初,就有人在网上公开“叫板”:这究竟是慈善捐助,还是借款合同?是道德协议还是道德绑架?
一位评论者写道:“慈善捐助,是用社会的力量来帮助那些确有困难者。在捐助时,只要他是真困难,就应该没有附加条件。不能将一种本来就基于善良和风险的慈善行为,变成一种道德绑架!”
反对的声音不仅仅来自“闲来无事”的网民,与自己有着切身利益的贫困学子对此也是颇有微词。“还签协议?那不跟银行贷款差不多吗,俺不想大学四年一直背上心理包袱……”当记者向求助者小王“推介”爱心接力慈善助学基金时,这位大学新生立刻拒绝,满脸惊异。他说,接受救助还得签订“道德协议”,他从感情上无法接受。
国内近百家媒体和网站就“道德协议”一事展开讨论,中央电视台、《新京报》等跟踪报道,人民网也适时推出人民调查《捐款者要求受捐者签“道德协议”,你怎么看?》。
据报道,截至8月31日8时40分,该调查共获投票4189次,其中“支持,知恩不报的受捐者需要约束”选项得票最多,共获1641票,占总票数的39.2%,接近四成;同时,“应该,捐助者有权了解受捐的情况”的观点得到了1270票,为总票数的30.3%。
捐款者要求受捐者签“道德协议”的做法虽然存在一定争议,但还是获得了七成网友的支持。
这种模式仍会继续
处在舆论风口的省慈善总会选择了沉默,接受贫困大学生的咨询、报名的工作一直在继续,“每天都有一两个学生打电话咨询”,同时他们也在酝酿完善“道德协议”。“多一些实践,少一些争论。”面对社会各式各样的争议,省慈善总会项目部负责人和占鹤这样表态。此前,省慈善总会谢绝了包括凤凰卫视等多家知名媒体的采访。
和占鹤表示,《慈善法》被列入人大的立法规划和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即将出台。省慈善总会内部达成共识:如果签订“道德协议”的做法,与《慈善法》的有关精神和条文相符合的话,他们仍会坚持;即使二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他们也会对此再进行调整和完善。
他还补充说,“道德协议”只是向全民传播慈善文化,普及慈善意识,受助者应该是慈善文化的传播者,让他们签订“道德协议”,就是在受助者心中播下一颗慈善的种子。
评论认为是有益尝试
或许,在《慈善法》出台之时,签下“道德协议”的助学模式会被另一种更为完善的模式取代,也可能,这种模式经过改善会在全国普及,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但作为一项帮助贫困学子圆大学梦的爱心举措,为何会遭遇如此大的争议呢?
曾在省内某高校多年分管大学生助学工作的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王文成认为,从爱心行动的社会性而言,慈善救助不是不可附加约束条件,但这种附加的约束条件,不应是个人对个人的,而应是代表社会行使爱心职能的慈善机构或者组织对个人的约束。
这种约束的本质,是对个人权利义务对等的要求,是对当代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引起争论可能是因为很多人把这种概念与“个人对个人的约束”混淆了。应该说这种模式助学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也有评论者说,“道德协议”的出现事实上反映的是慈善机构面对传统道德观念不再深入人心的无奈。如果所有受助过的学子都能在毕业之后继续传递爱心……那么这纸协议根本没有必要存在。
但现实中,我们在报端见过多少受助之后不知感恩的案例?一纸“道德协议”,如同一个“温柔的枷锁”,虽然不强制你做什么,但你必须知道该做什么,无异于一个提醒。我们不应再费力争论“道德协议”有无存在的必要,反倒应该想想慈善机构这样做的苦衷。( 2007年09月04日 来源:东方今报 记者 夏友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