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城市的养狗者立下规矩,郑州市推出声势浩大的“养狗新规”。政府财政耗资不菲,一些百姓利益受到损失。然而,这项轰轰烈烈的“新规”实施整整一年之际,许多缴纳了富有争议的养犬管理费的守法者,以及经常被各种“不法狗”惊扰的老人孩子都不免疑惑,负责此项工作的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共12个正副局长,为何管不好“一只”狗?
组团前往诸多城市考察学习
“养狗新规”大幕开启之前,郑州市城市管理部门进行了一系列扎实的准备工作:组团前往北京、上海、杭州、苏州、西安、嘉兴……考察学习当地政府对城市养犬的管理经验;《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被立法部门通过后,开始在当地媒体集中宣传具体内容;管理部门负责人做客当地网站解答网友提问;组建打狗队伍,购买先进打狗器械;成立养犬办公室,开通养犬网站。整个过程相当热闹,几乎每一项举措都引起了广泛关注。
2007年6月22日,郑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虽然离正式施行的日子2007年10月1日还有几个月的时间,但是其中诸如养犬第一年应当缴纳600元管理服务费,和违反相应条款者最高可能受到两万元罚款,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震动。郑州市大街小巷的流浪狗突然间增加了许多。有的市民忍痛割爱,把饲养了多年的名犬贱卖或者送人。
打狗队伍让养狗者心惊胆战
2007年10月27日上午,在郑州市绿城广场,数十辆行政执法车和数百名执法人员排列整齐,打响了郑州市大规模整治非法养犬的“第一枪”。当天,执法人员对着媒体的镜头,向市民展示了类似美国科幻电影《铁甲威龙》中进攻性武器的专业打狗设备。据了解,专业设备包括防护服、网枪、铁笼和电警棍。防护服由护胸、护肩、护手、护腿、护膝、护脚等部分组成,质地为高强度功能塑料,重量达8.5公斤。这一举措立即让许多养狗者心惊胆战,注册登记犬只的数量直线上升。
但是,“养狗新规”实施一年来,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的统计显示,郑州市仅有约1.8万户为自己的狗依法缴纳管理服务费,并注册登记。根据郑州市养犬办公室统计,郑州市区共有狗约5万只。也就是说,目前,郑州市仍然有60%的犬只处于非法状态。但一些机构估计市区各类犬只接近10万只。
交钱登记的养狗者“现在大家都后悔了”
如今的郑州,无论是街道庭院,还是广场公园,不时可以看到大大小小的狗低头乱窜。按照养犬条例规定,广场公园、游园商场等公共场所是明令禁止各类犬只出入的,一些锻炼的老人、玩耍的儿童,有时不得不远远地躲开大摇大摆的烈性犬只,而这些地方几乎见不到执法人员的踪影。
这似乎和郑州市实施“养狗新规”的初衷南辕北辙,也让众多守法者对执法者和管理者感到失望。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感到自己上当了。”郑州市民蔡武军说,“条例正式实施不久,我就牵着狗去交钱登记。当时我朋友就笑话我。后来,政府组建打狗队,配备打狗器械,我身边曾经抱着侥幸心理的朋友,感到政府动真格的了,也都陆续交钱登记。现在大家都后悔了。”
执法者称“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好”
与众多市民对“养狗新规”的效果表示不满所不同的是,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却比较满意。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政策法规处处长贺大文说:“我认为,我们的工作效果是可以的。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好。后期办证人数下降,主要是一部分没有办证的人笑话办证的人,也有人持观望态度或者心理不平衡。”
贺大文说:“执法只是一种补充手段,关键还是靠自我约束。个人不约束,再多的警察也无济于事。”
给狗注册登记为什么要这么贵?
“养狗新规”实施伊始,各种质疑的声音不绝于耳,焦点之一就是收费标准。新条例规定,养犬应当缴纳管理服务费。管理服务费为每只犬第一年600元,以后每年200元。一些百姓认为,办理一个第二代身份证也就几十元,给狗注册登记为什么要这么贵?
“我们非但没有花养犬户的钱,他们实际上占了政府的便宜。我们的工资是市财政拨付的,办公设备也用于养犬管理,这些他们都没有付费。”贺大文说。
当记者问到前期组团赴近10个城市考察,引进电子标签注册系统,建立网站和软件管理系统,大张旗鼓地宣传,购买先进打狗设备一共花了多少钱的时候,贺大文说:“究竟花了多少钱,我们不知道,但肯定是政府投入。”
缴纳养犬注册登记费的老守法者也曾后悔不已
郑州市的立法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一直试图建立一种他们认为合理的“养狗秩序”,将收费标准和惩罚措施写进法规。
10年前,郑州市立法机关通过了《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以下称旧条例),其中规定:养犬注册登记费用每只狗3000元,年审500元。据介绍,旧条例正式实施的当年,郑州市大约有800户为自家的狗缴纳了管理费,进行了注册登记。但是,2000年至2006年的7年间,郑州市却只有约100只狗办理了注册登记。一些遵守法规向城市管理部门缴纳了数千元的守法者后悔不已。
2004年7月,当时负责城市养犬管理的郑州市公用事业局和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合并。如今,相关人员谈起旧条例为何“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彼此都把“工作不力,效果不好”的帽子扣到对方头上,然后大谈本部门当年的工作业绩。
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没有跟上,导致观望的百姓比较多
历史惊人相似。10年后,版本几乎雷同的闹剧又在郑州上演了。
2008年6月28日,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和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合并,组建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合并后的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共有1名局长,11名副局长。如果加上党委委员、调研员等职务,郑州市行政执法管理局的领导近30名。
郑州市市政管理执法局副局长、郑州市养犬办公室副主任王平说:“对于城市养犬管理,原来我们两个单位有分工。我们负责的这一块工作比较好,特别是前期的宣传发动,可以说做到了家喻户晓。原来的执法局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没有跟上,导致观望的百姓比较多。现在两个部门合并了,今后我们会加大查处力度。”
“养狗新规”有借机揽权和敛财的嫌疑
但是,面对兴师动众的“养狗新规”实施一年后的效果,有市民认为,“养狗新规”耗费了财政资金,同时对养犬者收取费用,但是实施效果却十分有限,这反映出城市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甚至有借机揽权和敛财的嫌疑。
河南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副教授马明华说,郑州市实施“养狗新规”,说明城市管理者已经认识到了对城市养犬加以约束和规范的重要性,而且通过立法的方式,将管理者相应的权力合法化。但是城市的管理者不应该把管理认为就是收钱办证。管理者的初衷可能是善意的,但是制度和法令应该明晰政府的责任,如果没有管理好,谁应该负责?
有学者对此发表评论称,郑州“养狗新规”属于城市管理中典型的“运动式”执法,即所谓的“集中整顿、统一行动”,缺乏长效的管理机制和管理方式,注定难以达到持久良好的效果。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昆明养犬新规9疑问 有狗证也不能随便乱遛狗
《昆明市养犬管理条例》从正式实施到现在已快一个月了,五华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在为市民办理犬证中,发现很多市民对《条例》还不甚了解。在整理了市民最为关注的问题后,昨天,五华分局治安大队为市民作出温馨提示,希望能对养犬的市民们有所帮助。
五华区9个区域禁养烈性犬
问: 五华区哪些区域禁养烈性犬?
民警答:五华区的护国、华山、大观、龙翔、莲华、丰宁、红云、黑林铺、普吉等9个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为重点区域,这些区域禁止饲养烈性犬。单位因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的,应向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市公安局审核批准后,方可饲养。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对个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
狗狗都要打疫苗
问:狗狗不打疫苗,主人会不会受罚?
民警答: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的,应办理《犬只免疫证》,并按期到农业(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动物疫病免疫注射站(点),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等疫病疫苗。违反规定的,由农业(畜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0元罚款;逾期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重点区域内的养犬人,应自取得《犬只免疫证》之日起,10天内携犬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无固定住处的人不得养狗
问:是不是所有想养狗的人都可以申请办理养犬证?
民警答:不是,符合了下列条件才能申请办理犬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的独立住户;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
符合登记条件的,经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其委托的动物诊疗机构为犬只植入识别芯片后,由公安机关发放《养犬登记证》及犬牌。
五华区养犬登记办证点:昆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五华区龙翔街大羊巷32号)、雷氏宠物诊所(霖雨路99号大成名园2-7号商铺)。
办犬证要带这些证件
问:外国人办养犬证需要带哪些材料?
民警答:市民办理《养犬登记证》需带《昆明市养犬登记申请表》;养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孤寡老人同时还需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残疾人则需出示残疾证);申请养犬人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2张;申请办证犬只近期1寸彩色照片(能展现犬只全貌)2张。
而重点区域内境外人员养犬的,外国人需持本人护照,港澳居民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需持《来往大陆通行证》。
沙朗、厂口的狗不得进重点区域
问:沙朗、厂口的狗可以带到市区吗?
民警答:一般区域内饲养的犬只不得带入重点区域。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200元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其犬只。五华区沙朗乡、厂口乡属于一般区域,在这个区域内饲养的犬只不需要办理《养犬登记证》,但必须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等疫病疫苗,并取得《犬只免疫证》。这些狗狗一旦进入护国、华山、大观、龙翔、莲华、丰宁、红云、黑林铺、普吉等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区域,将会被视为无证犬只被罚款或没收。
办了犬证有些事不能做
问:办了犬证,哪些行为要遵守?
民警答:养犬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不得放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养犬不得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不得遗弃犬只。
狗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狗人会被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狗狗伤害他人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处罚。
狗狗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遗弃犬只的,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带狗狗外出记得除便
问:带狗狗外出,需注意哪些行为?
民警答:重点区域内,养犬人还应遵守这些规定:个人饲养的犬只在养犬人的住所内饲养,单位饲养的烈性犬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圈养或拴养;携犬外出,为犬只束犬链、挂犬牌,并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好犬只,主动避让他人;不得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携犬乘坐小型出租汽车,需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嘴套或将犬只装入犬笼;携犬外出,携带清洁用具,及时清除犬只排泄物;放弃饲养的犬只,主动送交犬只留检所;对死亡的犬只,在48小时内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送犬只留检所。
有证也不能到处遛狗
问:办了狗证,是不是可以到处遛狗?
民警答:下列场所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办公区、生产区;医院诊疗区、学校教学区、学生集体宿舍区、幼儿园及其他少年儿童活动场所;商场、宾馆、餐饮场所;风景名胜区、市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影剧院、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其他设有禁令标志的场所。
四城区目前办狗证数量
五华区:办理700份狗证
盘龙区:办理500余份狗证
西山区:办理430余份狗证
官渡区:办理狗证尚不足200份
注:至去年7月,昆明主城区保守估计的犬只数量达15万条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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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养犬新规引发热议
养犬年度管理费是焦点
目前海口城区有5万多只宠物犬,宠物犬噪音扰民,犬只伤人,影响市容环境等系列问题日益突出。8月27日,海口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布了《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将于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条例》一经公布,立即引起海口市民热议,广大市民表示理解和支持《条例》颁布实施的同时,也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养犬人每年须交300元管理费”的规定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普遍赞成实行养犬条例
《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公布后,记者在海口街头的随机寻访中,市民普遍赞成实行养犬登记制度。
海口绿谷康都小区物业经理王先生说,他对辖区内的住户进行走访,住户们都表示应当给狗办证,纳入正常化管理,以消除狗噪音扰民,犬只伤人等事件。
在海口世贸雅苑居住的林先生来自郑州。他说,郑州早几年已经施行了养犬管理条例,效果非常好。他说,根据《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后狗出门都会带上一个芯片,别看芯片个头小,只要用“电子芯片阅读器”一照,狗的出生日期、年龄、登记时间、注射疫苗时间及其主人姓名等信息都能显示出来。“即使发生狗迷路或者狗伤人事件,只要有芯片,就会很容易解决问题。”林先生说到。
海口兴泰隆物流公司主管凌女士非常赞成《条例》施行。她说:“以后公安机关将对遗弃狗和流浪狗进行快速处理,这样一来,将大大减少这些流浪狗和遗弃狗对城市环境卫生的影响,而且我们以后出门也很难再碰见那些可怜的狗狗。”
《条例》规定不得携犬进入公共场所,海口市旅游局办公室的李小姐对此非常支持。她说:“早该这样规定了,在海秀路的几家餐厅吃饭,经常见到人与狗一起共餐,不仅不卫生,让人看了也很不自在。”
《条例》还规定如果发生狗伤人事件,必须由狗的主人先支付医疗费。“这点非常明确,有利约束养犬人的行为,使其监管好自己的狗,不得擅自将狗放出门外,否则后果自负。”海口海垦街道办事处的彭先生认为《条例》施行是大势所趋,利城利民。
养犬年度管理费是议论焦点
《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养犬人每年须交300元管理费”。对此,市民看法不一。
海口市政协委员李运全认为,对于海口城区的狗,每只犬第一年登记管理费应为1000元,以后每年年审费收200元。李运全说,登记注册后,打防疫针应予免费,同时从收取的费用中提出一部分定期开展爱护动物的公益宣传活动,定期对养犬人有针对性的培训。
李运全还认为,城市养犬人多数经济条件较好,本着“低收费,高处罚”和“罚人不罚狗”的原则。未经批准擅自养犬者,罚款500元;犬只在公共场所随意排泄屎尿的责令养犬人及时清理,罚款50元;过度狂吠影响他人睡眠休息遭投诉的每次罚款100元。
退休干部于先生认为,如果登记费用太高,可能会造成人们遗弃狗的现象,因此1000元的登记费用太高,收费标准最好在200至300元,年审费用为100元。
海口奥林匹克花园业主马小姐说,每年缴纳300元是否贵了点?每年做检免疫是必需的,但养犬登记证工本费、电子芯片及项圈费用是否每年都发生呢?
海口三叶花园业主刘先生说,每年交300元管理费有点贵了,到时候又有人丢狗了。
海口龙华区政府办公室的贾先生建议《条例》在执行过程中,应该对一些养狗的孤寡老人网开一面:“因为我觉得政府的政策多是以人为本,而这些老人养狗多是为了有个伴儿,用以打发寂寞的时光,所以应该对他们少收费或者不收费。”
在接受记者采访的20多名市民中,认为养犬年度管理费应该高于300元的市民占20%左右,应该低于300元的占60%,无所谓的约20%。
来源:人民网海南视窗 作者:梁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