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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民权含砷毒水调查:环境监察大队被架空
新京报 记者 杨万国 河南、安徽 报道

为何不禁止开采“毒砂”?

    国家曾规定,未解决砷污染防治技术前禁止开采高砷硫铁矿;如今技术已解决但成本昂贵,不为小企业所用

    记者经过多方调查发现,关于“毒砂”高砷硫铁矿的使用和开采,目前国内缺失地方上的政策法规对其进行约束。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储备处处长常宏坤说,“国土资源部和我们厅里没有下发过相关文件限制高砷硫铁矿的开采。”

    记者了解到,河北省政府曾于1997年下发文件,“取缔开采含砷0.5%以上的高砷硫铁矿小矿山企业”。

    不过,这个地方法规已于2002年8月27日废止。

    “以前有化工部时,对硫铁矿开采使用有明确要求。”中石化南京设计院副总工程师魏而宏说。

    1987年,国家化工部在《化学矿山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含砷0.5%以上的高砷硫铁矿石在用户未解决砷污染防治及消除等技术之前,严禁开采。”

    “化工部撤销后,硫酸行业管理也转给了硫酸工业协会。”国家硫酸工业协会会长齐焉说。

    齐焉他们经常在行业会议上,要求大家不要使用这类高砷矿。

    “但是没有用。”齐焉说,协会组织没有强制性。

    该协会多次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建议,高砷硫铁矿不能开采也不能使用。但是一直没有人重视。齐焉说,他们得到的解释是,化工部1987年出台的规定依然有效,所以没有重申必要。

    齐焉认为,国土资源部应该明确规定限制高砷硫铁矿的开采,环保部也应该限制这类矿的使用。

    目前,国家硫酸工业协会受工信部委托,正在起草治理“三废”的《清洁生产规范》。

    “我仍然要把禁止开采高砷硫铁矿写进去。”齐焉说。

“限批”之后努力摘帽

    当地新任环保局长黄文清认为,新项目暂停审批,严重打击地方经济,他们在为摘帽做工作

    3月9日,已被爆破的民权磷肥厂,显得残破不堪。现场由警察和环保局官员看守,严防闲人接近。

    在成京周被批捕的当天,也就是2008年11月3日,民权县磷肥厂被当地公安局爆破。成城化工硫酸车间主管田本立,从看守所被押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

    该县颁发给成城化工的“重点保护单位”铜牌,没有被炸毁,记者看到时,上面已蒙了厚厚一层灰尘。

    在王灿发教授看来,民权县砷污染是地方环保乱局的典型体现。

    她是《水污染防治法》起草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她分析说,民权县政府为了发展经济,限制环保局监管职责;民权县环保局内部争夺经济利益,环境监察部门没有全额财政拨款,为了工资,还必须保持一定的排污和污染企业存在。

    “可以看出,这是一次非常典型的污染事件,是由一连串违法造成的,地方政府有很大责任”。王灿发说。

    民权县污染事件发生后,县政府已对主管领导和环保局、工经委、工商局等有关部门领导进行了责任追究。

    除拆除了工厂,该县还将1200余方的原料废渣和825方的固废渣埋进大池子封存。

    河南省环保局对民权县作出“区域限批”的严厉制裁:所有新建项目一律暂停审批。

    “摘帽”成为民权县目前的重点工作。民权县现任环保局长黄文清对媒体表示,“限批”的帽子不摘,这对本不富裕的地方经济是严重打击。他们在为摘帽做工作。

    3月9日,在民权县磷肥厂“遗址”外,大沙河边,头发花白的老崔,正铲土栽树。老崔说,县环保局以1元钱每棵的价格请他栽树200棵。

    几十棵小树苗已被栽起,沿着大沙河岸一字排开。似乎想遮挡住这条已残破的河。

    老崔还记得,大沙河曾是一条像碧绿的丝带,蜿蜒在宽广的豫东平原上,“十多年前,还能见底,现在成一条臭水沟了。”

    在老崔身后,几十棵小树苗已被栽起,排成一排,它们试图隔开两边残破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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