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20日电
记者5月18日了解到,为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省财政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非典防治经费保障工作,确保非典防治资金需要。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分析非典疫情对财政收支的影响,在抓好收入组织的同时,采取果断措施,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对已安排的支出,除个人经费外,要分类排队,可以取消的取消、可以缓办的缓办、可以压缩的压缩。从现在起,省、市、县一律停止零星追加,挤出财力安排非典防治经费。凡当地党委、政府确定的防治非典经费开支,本级必须无条件保证,并按特事特办原则,确保及时到位。
据了解,非典防治经费实行分级负担、属地管理。省级财政主要保障省级防治非典各项支出及全省性突发疫情的应急开支;市县由各级安排。中央财政对河南省的补助,主要用于市县。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妥善解决非典型肺炎患者医疗费问题,其中对农民和城镇困难群众中的非典型肺炎患者,所发生的医疗费由救治地政府负担,决不允许因医疗费用问题使非典患者得不到救治的现象发生。中央、省追加非典防治专项资金分配,除考虑各地疫情、外出打工人数和财政困难情况外,还将与各地财政安排资金情况挂钩。
通知强调,各级财政部门一定要加强非典防治专项经费的管理。各级卫生部门对本级安排、上级补助的非典防治经费必须实行专户专账管理,不得与现有卫生事业经费混用。要切实加强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与监督,确保专款专用,防止任何形式的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建立非典防治经费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及时了解各地非典防治经费的筹措、安排和使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