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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级法院推广“阳光审案”公民可旁听
(2008-04-23)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3日讯   东方今报报道:(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孙伟伟) 昨天,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说,今后,针对每一起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全省三级法院都要推行“阳光审案”。

    合议庭成员全部公开

    今后,普通市民可轻易知道打官司的具体流程。全省三级法院将通过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公布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和收费标准。

    以往打官司,当事人很少知道法官的联系方式。今后,省高院要求,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要依法告知当事人,并把主审法官的姓名和办公电话也告诉当事人。

    同时,各级法院要建立案件查询机制,在立案大厅设立查询窗口,方便当事人查询立案结果、审判和执行进展情况。另外,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也将挂牌上岗,胸牌上标有姓名和职务。

    立案、审案过程全公开

    省高院要求,三级法院对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在开庭审理前3天,通过设置宣传栏、公告牌、电子触摸屏等方式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案由、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开庭时间和地点,以及合议庭成员等。法官、其他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回避名单,也将在法院的网站上公布。凡是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就可以旁听。

    对经审查需要听证的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0天内安排听证;对审判过程中涉及当事人或案外人重大权益的事项,法律没有规定办理程序的,根据实际情况举行公开听证。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判。

    偏远地区法官跑腿开庭

    省高院要求,在当地影响较大、有利于法制教育的典型案件,或地区偏远,当事人、旁听群众往返不便的案件,到乡村、企业、社区和学校,法官就地公开开庭审理。对于案情复杂、争议较大的案件,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并征询参加旁听人员的意见。

    为方便当事人及一般群众查阅,立案窗口还要摆放《举证须知》、《诉讼风险提示》或《诉讼指南》等诉讼指导材料,诉讼指导材料随立案通知书一并发送当事人。

    省高院还透露,今后,将不定期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直播或转播开庭审理情况,增强庭审工作透明度。

    昨天上午,省高院还公开了举报监督电话(0371)65762819,欢迎市民监督各级法院工作。

    

    

作 者: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孙伟伟 -- 责编:游黎 来 源: 东方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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