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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纪委严查违反机关工作纪律行为
(2008-05-27)

    记者昨日从平顶山市纪委获悉,市纪委刚刚下发通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机关干部职工将进行严肃处理。

    通知规定,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不准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炒股票;不准工作时间下棋、打牌、串岗、扎堆聊天、逛街购物;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重大庆典、重要公务接待活动除外);不准在基层调研、检查工作时奢侈浪费,一律吃工作餐;不准“吃空饷”(只见编制不见人,长期领工资不上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未按规定处理到位;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离岗经商办企业,但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财政供养人员亡故,继续领取工资等)。

    通知要求,本通知下发一周内,各级各单位要对照这“六个不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随后,市纪委将采取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和拉网式检查等方式,到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受理群众举报。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单位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将给予责令检查、诫勉谈话、停职检查、免职等处理。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理,直至追究纪律责任。市纪委将把机关工作纪律监督检查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常抓不懈,防止机关工作纪律问题反弹。

    市纪委还公布了举报电话,欢迎群众举报。电话:2665673、2688343。

作 者:记者沙星海 责编:李志红 来 源:平顶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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