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华网廉政 廉政信息 一线传真 廉洁自律 观察思考 警钟长鸣 廉政课堂 反腐漫画 相关链接
 
贪污受贿90万元粮库“硕鼠”一审领刑17年
(2008-05-30)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30日讯  大河网-河南商报报道:(记者 肖风伟 通讯员 梁刚)中原粮库扩建完成了,粮库主任周建民却“倒”下去了——不是累的,而是钱“害”的。

    日前,周建民因贪污28万元、受贿62万元,被郑州市管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周建民生于1958年,原系国有企业郑州中原国家粮食储备库(简称中原粮库)主任。

    2002年1月21日,中原粮库与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省一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省一建承包中原粮库扩建工程。

    其间,双方协议约定,省一建代中原粮库支付工地垃圾清运费、郑州市城东南路扩宽改造集资费共计28万元。

    2005年底及2006年底,周建民利用职务便利,向省一建项目经理谢某索要上述款项,谢某分两次将28万元现金交给周建民,周建民将该款据为己有。

    2005年至2007年,周建民负责中原粮库新郑库区建设。他利用职务便利,帮助河南省第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省五建)承包了主仓房建设工程,后又帮助郑州市弘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弘业公司)承包道路、排水工程以及办公区建设工程。为表示感谢,省五建项目经理张某,弘业公司项目经理王某、李某,总计送给周建民62万元感谢费,周建民均予以接收。

    2007年9月,周建民向省纪委主动交代了受贿62万元的事实。

作 者:肖风伟 梁刚 责编:王晓飞 来 源:大河网-河南商报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