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2日讯 正义网报道:(记者曾庆朝 任行丽 张国宇)去年以来,河南省南召县人民检察院,在解决控告申诉案件时,实施司法救助制度,有效地解决了缠访、越级上访等疑难涉检上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该院设立的司法救助制度本着合法、需要、补偿、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资金救助、法律救助、合理救助、精神抚慰、脱贫帮扶关怀等方式,专项资金救助是指设立救助资金专户,资金来源向财政预算外资金争取一点,民政部门帮扶、社会各界帮助,在法律的框架内运用了一切法律救助手段仍不能解决,确有实际困难,并因上访事件致贫的家庭,一次性给予经济救助。法律救助是指对那些暴力伤害案的受害人,案件依法做不诉或不捕处理而受害人不能在物质上获得补偿的,为他们义务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民事诉讼使之获得救济。在此基础上,对于初步获得物质等救助的人员聘请专家、心理医生为其提供心理咨询,解决心结,使之走出长期上访的阴影,迎来健康、快乐的生活。日前,运用这一机制,该县农民上访多年的老户李生成为第31个受益者,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后,已彻底停访息诉。
同时,该院又进一步就司法救助基金的设立、募集、救助对象的审核把关和款项发放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制度的成功实施,对处理涉检上访工作劈出了一条全新的绿色通道,为构建和谐社会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