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柘城县检察院围绕工作开展预防调查见成效
(2008-06-18)

    新华网河南频道6月18日讯  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报道:今年以来 ,柘城县院预防科立足检察职能,紧紧围绕08年工作重点,贯彻落实关于信访稳定的工作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调查规定》,重点把涉及农民、农村、农业的“三农”问题;涉及民生的低保、五保、抚恤问题以及涉及农村的信访稳定问题作为预防调查的重点。工作中认真实践,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由于预防调查工作做的深入,细致,扎实,彻底,通过预防调查实效明显,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显著。其主要做法是:

    一、结合“五进入”活动,把涉及“三农”问题作为预防调查的重点。

    几年来,随着我国“三农”投入的大幅增加,涉农的职务犯罪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从05年至07年发生在柘城县的涉农案件就有31件38人。这些案件大部分发生在涉及“三农”等支农、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因此,大力开展对惠农资金使用的预防调查,是搞好涉农职务犯罪预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08年3月份,市院预防工作会议以后,柘城县院预防科就积极组织,周密安排,以“五进入”活动为契机,把对县投入的村镇建设资金,道路交通建设资金,土地补偿资金,电网改造资金以及涉及“三农”的财政性建设资金,粮食补贴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作为预防调查的重点。因为这部分资金的范围广,调查起来工作量大。他们和县财政部门及时沟通联系,取得了他们的支持,在十几天的时间里,就理清05年至07年国家通过县财政拨付给县各单位有关支农、惠农资金的数目、用途及资金去向。之后,又采取抽查的方式,逐级追查这些款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他们在调查国家拨付给县电业局的农村电网改造“户户通”资金的使用情况时,发现其下属公司柘源电力实业公司在施工过程中,以虚列支付村民青苗补偿款为手段,套取国家农网资金十余万元。对此,他们采取措施,对违规款项予以了收缴,上缴财政。保证了国家惠农资金的合理使用。针对电业局存在的问题,主动把预防工作引向深入。主管检察长亲自带队到电业局开做谈会,在提出农网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意见的基础上,县电业局出台了《关于农村电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的十项规定。为县农网资金正常、合理的使用提供了措施保障。

    二、围绕08年工作重点,把涉及民生问题作为预防调查的关键。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是我党以“德”治国的重要体现,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作为检察机关的预防部门,怎样才能服务大局,切实做到关注民生?做好本职工作是关键。工作中坚持打防并举,从源头上遏制破坏民生问题的腐败行为,保护关于民生资金的正常合理使用,是关注民生、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为此,在08年工作中,柘城县院预防科把国家每年拨付给农民的低保资金、五保资金、救灾资金、抚恤资金、大病救助资金以及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拨付和使用作为预防调查的重点。对县民政局05年至08年的会计资料进行调查和审阅,逐单位登记了民政部门对民生资金的拨付情况。有重点的对这些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发现了很多漏洞,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在对牛城乡民政所调查时发现,该乡民政所长把07年4月份领取的救灾款不交乡财政入账,私自把32000元款挪用于民政所07年—08年费用开支。在对起台镇民政所调查时,发现起台镇民政所的账务没交乡财政统管,民政所长既是所长又是会计,一人大权独揽,民生资金想怎么支就怎么支;06年至07年拨付给群众的救灾款,大病救助款不给群众发放,私自挪用到民政所基础建设上,07年至08年应发放给群众的低保金、五保金不给群众发放,存入银行收利息。农民对此意见很大,在本乡造成的影响极坏。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职务犯罪隐患,及时发出了《检察建议书》,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跟踪监督。此外还结合查处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向上级党委,政府汇报,为其提供决策依据。

    三、围绕信访稳定工作,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党委政府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预防调查。

    今年是奥运年,社会治安稳定工作是各级党政机关工作的重点。因此,是否做好控告,申诉工作是衡量检察机关是否正确履行职责的窗口。而检察机关的预防部门又担负着全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为此,为做好信访稳定工作,预防部门积极和控申部门协调,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接受群众咨询,解决纠纷,消除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并对群众反应的热点问题及时开展预防调查。今年五月初,县牛城乡金陈村二十多名群众到县委,政府上访,诉说2006年建设商周高速路时乡政府说给村民解决宅基地,为此乡土管所收取了村民办宅基地证款,而至今宅基地证没给办,要求乡退款。经领导批准,此案由预防科介入预防调查。经查、2006年乡土管所以办宅基地证为名收取了群众83000元款,除13500元返给金陈村委会外,余款全部用于群众拆迁安置。问题查清后,及时和乡政府协调,给村民办理宅基地证,消除了上访隐患。同时,经查返给金陈村的这13500元没在村里下账,而被以村支书金忠卿为首的村干部合伙私分。目前此案已交自侦部门,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这起案件的调查既有社会效果又有法律效果,化解了社会矛盾,稳定了社会治安,惩罚了职务犯罪,集中体现了综合治理,惩防并举的法律政策,受到县委、政府的好评。

作 者:------ 责编:王晓飞 来 源:河南省职务犯罪预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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