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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宁: 保障科学发展要强化五种意识
(2008-07-03)

    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要求大法官、大检察官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这既是对大检察官的要求,也是对每一个检察干警的殷切期望。检察机关要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新形势的客观需要,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学习和实践,不断强化“五种意识”,承担起带领广大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强化政治意识,进一步坚定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显得更加重要;要深刻领会检察机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的重大责任和基本任务,增强践行和捍卫这面旗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在执法思想、执法实践、执法作风等方面真正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不渝地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加深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精神实质的理解,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影响和侵蚀,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工作实践,始终保持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始终不渝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深刻认识其历史必然性和内在合理性,认真研究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特色和规律,努力解决检察工作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工作的改革创新,坚定信心,一往无前,旗帜鲜明地坚持好、发展好、实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二、强化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检察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而发展;检察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下开展,知大局、识大体、谋大势。要科学分析、正确认识国际国内形势,科学分析、正确认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发展趋势,科学分析、正确认识检察工作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时刻想着大局、胸怀大局。要切实加强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本职,着眼全局,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下去思考,去谋划,去开展。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以理论上的清醒确保政治上的坚定,以政治上的坚定确保行动上的自觉。善于用时代发展的要求审视检察工作,从全局的高度谋划检察工作,把工作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困难,驾驭复杂局势上,努力从根本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碍经济健康发展的因素。要正确处理履行检察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检察机关服务大局,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行职责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须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做到履行职责着眼全局,执法办案不忘发展,紧紧围绕当地经济发展的大局筹划、部署和开展检察工作。既要防止脱离大局孤立抓业务的单纯业务观点,又要杜绝偏离检察职能搞服务的做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积极探索服务大局的新途径和新措施,不断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实效。

    三、强化责任意识,努力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肩负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神圣使命,省级检察机关肩负着带领全省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任,一定要认清肩负的任务和使命,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恪尽职守,不懈进取,有所作为,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要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党对政法工作的指示要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分析检察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认清检察工作的客观规律,认清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掌握做好工作的主动权。正确处理工作中的各种关系,打基础,谋长远,抓经常,不图虚名,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同时,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方法途径,不断研究解决检察事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为检察工作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开创检察事业的新局面。

    四、强化法律意识,积极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贡献力量。胡锦涛同志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检察机关业务人员一定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精通法律,打好法律知识功底,准确把握案件的本质,准确把握法律精神,准确把握社会的反映,把自己锻造为法律工作上的内行和专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的公信力,维护执法的权威。要注重法制的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使更多的人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和法律意识,为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作出贡献,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五、强化廉洁意识,在反腐倡廉中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任,这就要求我们在廉洁自律上立起更高的标准,坚持更严的要求,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在各种消极腐败现象面前经得住考验。要树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按照党纪国法办事,诚信守法,廉洁奉公。要时刻牢记“两个务必”,自觉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要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正确选择个人爱好,从小事谨防思想渐变,从小节严格约束自己,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工作上的“专业人”。

    (作者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作 者:_  责编:李志红 来 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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