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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下发《通知》迟报突发事件信息将被追责
(2008-12-05)

    新华网河南频道12月5日讯  人民公安报报道: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要被严格追究责任。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信息报告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

    河南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在今后的信息报告中要在规定时限内第一时间书面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省政府值班室)报告,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报告的应先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内容不完整的,要在续报中加以完善。省应急管理办公室在接报后要及时向省政府有关领导报告,紧急情况可分报有关领导,重大情况要立即向主要领导报告。

    河南省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现象。对因迟报、漏报、瞒报造成损失或重大影响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作 者:记者 苏银海 -- 责任编辑:游黎 来 源:人民公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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