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13日讯
大河网-河南日报报道:“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尤其是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的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呈加快趋势,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省政协农林组委员郭靖华说。
“农民是土地流转的市场主体。”郭靖华说,必须真正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土地流转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决不能搞行政命令、搞“一刀切”,更不准擅自截留农民土地流转的收益。不论哪种形式的土地流转,都要依法签订合同,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得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要处理好资本和农户的关系,鼓励和引导资本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同时严防企业在土地流转幌子下大片圈地从事掠夺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