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户籍改革政策放宽


(2001年11月04日 )

     新华网河南频道11月4日电 办理郑州市户口的条件又放宽了。记者昨天 从郑州市户籍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出台的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细则从购房入户、投资纳 税入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户等方面有了大范围的松动,预计今年底,郑州市将新增常住 户口17万人。
    据了解,此次户籍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三项。1、购房入户:外地公民在郑州市市区购买房屋 ,建筑面积达56平方米以上的,其本人和直系亲属(下同)准予迁入2人;达90平方米以上的 可迁入3人;达120平方米以上的可迁入4人,达150平方米以上的可迁入5人。
    2、投资纳税入户;在郑州市投资、经商、办企业的外地公民,连续经营3年以上,每年纳税 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或一年纳税达到10万元以上的,本人和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 属户口可迁入郑州市;外商投资企业按其实际投入外资额,每10万美元可迁入1人。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户:具有博士学位愿到郑州市就业的,可先入户后择业,与其共同 生活的配偶、子女的户口可随迁入户;硕士和本科毕业生自愿在郑州市就业的,可先入户后择业;大专毕业生、中专、技校、职专毕业生,在郑州市有接收单位的,经劳动保障或人事 部门批准,凭就业报到证,准予入户。
    申报各类户口,均应提供申请人和迁入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购买商品房入户 的,需提供购房发票,房产证或房屋交易手续;申请投资纳税入户的,需提供企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完税证明或外资办出具的验资证明;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入户的博生、硕士研究生 和本科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大专、中专、技校、职专毕业生入户 ,需“就业报到证”和单位接收证明、户口迁移证。
    郑州市市长陈义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次户籍改革的重点是放宽投资、经商、办企业和 购买商品房迁郑入户的条件,更加有利于吸引投资、拉动消费,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 人口总体素质,解决居民的实际困难。但迁入郑州市的人员均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有合 法固定的住所,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人均收入达到郑州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 。
 (来源:河南商报/记者 楚扬 实习生 侯莹 通讯员 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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