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城镇居民医保覆盖面宽了

发布时间: 2008-04-28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4月28日讯  大河网-大河报报道:(记者任双玲通讯员李凡)日前,记者从洛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及部分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

    洛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由180元调整为220元,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不变,财政补助由原来的60元提高为100元。

    调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起付标准由原200元调整为100元。

    提高基本医疗和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

    扩大城镇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凡驻洛阳市省(部)属、市属各类职业高中、中专、中小学校和技校、民办学校学生中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纳入覆盖范围。

    

    

 

作者:记者任双玲 通讯员李凡 责编:李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