郾城农民受惠“家电下乡”

发布时间: 2008-04-29 来源:漯河日报

 

    前不久,郾城区裴城镇坡刘村农民何文友在裴城镇指定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购买了一台价值1750元的电冰箱,4月20日上午,他就从该镇信用社领取了227.5元的家电补贴金。

    何文友是郾城区“家电下乡”活动的第一批受益者之一。今年1月份,省商务厅“家电下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该区立即对这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成立了“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建立了城、乡、企业联系制度,公布了“家电下乡”联系电话,确定了17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该区商务和财政部门还联合下发了《“家电下乡”财政补贴兑付方案》:凡是具有郾城区农业户籍的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销售网点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均给予销售价格13%的财政补贴资金。为确保群众及时领到家电补贴资金,在农村信用社开设“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专户,将补贴资金直接兑付到购买人粮食直补存款专用账户上。农户购买补贴类家电后,只要及时持身份证、发票原件、产品标识卡、粮食直补卡账号等有关材料在户口所在地“家电下乡”补贴资金审核办公室办理手续后,即可领取补贴资金。

    “家电下乡”活动不仅让群众从中受益,而且惠及了商户。郾城区隆鑫家电销售网点老板常洪继高兴地说:“自从“家电下乡”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已经销售出补贴类家电89台,生意比以前好多了,现在我们做生意是越做越有劲了!”

    目前,该区17个“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已销售补贴类家电118台,其中彩电12台、手机11部、冰箱(冰柜)95台;共补贴农民资金10608元。

    

    

    

    

 

作者:于留洋 林佳丽 芮拴稳 责编:李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