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期待农贸市场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 2008-05-04 来源:大河鹤壁网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4日讯  大河鹤壁网报道:(记者 肖广军)4月21日,在淇滨农贸菜市场,辉龙小区的郭先生向记者诉苦道,他平时不善于讨价还价,听媳妇说卖菜的喊价一般较虚,没办法怕上当,只好多问几家,买较便宜的。这样既费时,又费力,他希望农贸市场的菜价能按国家相关规定,实现施明码标价。

    现状:农贸市场鲜见明码标价

    长久以来,人们对这样的买菜方式并不陌生,“蒜苔多少钱一斤?”“一块七。”“一块五卖不卖?”“不卖。”“要得多啊!”“要多少?”“10斤!”“算了,赔本给你得了。”走访我市的大部分农贸市场几乎都是这样的交贸方式,好像明码标价在农贸市场就是一个新生事物,也好像明码标价在农贸市场实行就是此路不通。

    法规:商品应明码标价

    199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从事零售业务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主要内容,对于有规格、等级、质地等要求的,还应标明规格、等级、质地等项目。标价签由指定专人签章。”

    摊主:标价不重要,讲价更重要

    在采访中,一位摊主谈道,现在大家(小贩)都是用嘴说的价格,高点低点都是那么回事,反正买菜的人都还是要还价的,价格不低到买菜人满意的程度,他们是不会买的。大多数摊主都持这样的看法。

    在九州农贸市场经营的一位女摊主谈道,她只读过小学识字不多,一些菜的名字都不会写,让她明码标价难度将十分大,况且大家都是讲价的,现在的人一个比一个精明,即便不明码标价,买菜的人也不会吃亏。

    而淇滨农贸的一位摊主则谈道,去年冬天,市场里的一位摊主实行了明码标价的经营方式,打出了“蔬菜自选超市”的牌子,但是仍有买菜的人进行讲价,现在不知什么原因这个超市关张了。

    市民:期待明码标价

    辉龙小区的郭先生谈道,他是一个要面子的人,买千儿八百的东西都不讲价,更何况是几块钱的菜了,一般都不讲价,但买回后,一向妻子报价,妻子就会说这个买贵了那个买贵了,没办法只好货比三家,这样一来就会花费大量的时间,现在的生活节奏这么快,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花在买菜上让他很不开心,他希望农贸市场能明码标价,这样能更方便、更省时,最关键的是妻子不会再唠叨了。

    “如果农贸市场也能像超市里一样明码标价的话当然好啊,那样也能更便捷地吃到新鲜的菜了!”鹤翔西区的王女士告诉记者。她谈道,农贸市场的菜比较新鲜,也愿意到农贸市场去买菜,然而,由于工作忙,孩子上学又要接送,时间太紧了,为了节省时间,图个方便,大多数时间她都去超市买菜了。同时王女士又表示,在农贸市场明码标价似乎不太现实,毕竟这都成传统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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