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 2008-05-07 来源:漯河日报

 

    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7日讯  漯河日报报道:当前,要做好残疾人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努力实现“五个到位”。

    认识要到位。要认识到残疾人同样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实践者和推动者;要认识到残疾人和其他健全人一样平等享有《宪法》、《劳动法》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要认识到保护好残疾人合法权益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体现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政策和制度要到位。各级政府要以实现残疾人合法合理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切入点,以有利于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为着眼点,以“平等、参与、共享”为宗旨,制定提高残疾人工作和生活质量的各项政策,并按照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从整体上改革和创新包括康复制度、教育制度、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制度在内的社会管理制度。

    人员和经费保障要到位。要从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从解决好新情况、新问题的要求出发,科学合理地健全残疾人维权服务机构,配好人员,将涉及残疾人维权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并明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权限,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在为残疾人提供维权服务的过程中,人、财、物“不挂空挡”。

    职责分工要到位。职责明才能责任清。解决好残疾人反映的各类问题究竟由谁来管、怎样来管,是当前必须进一步明确的问题。如不然,政策出台了,但执行部门的职责和利益没有协调好,就难免会出现或是抢着干,或是相互推诿的局面,结果导致政策落空。职责要到位就必须树立“一盘棋”的思想,部门与部门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既要加强沟通,相互协作,又应责任明确,各司其职。只有这样,才能“奖牌挂到具体人脖子上,板子打在具体人屁股上”。

    落实中的监督要到位。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为什么不尽如人意,关键就在于国家出台的针对残疾人的一系列好政策在一些地方和单位没得到有效的执行和落实。这就要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加大政策落实中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制止和依法处罚各种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总之,能不能保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对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有效检验。各级政府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它的重要意义。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制订出具体可行的制度和措施,保护、调动和发挥好残疾人这一群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残健相融、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

    (作者单位: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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