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河南频道5月8日讯 许昌晨报报道:“旅游本来是件开心的事儿,如今却变成了烦心事儿。”5月4日下午,胡先生专门来到报社向记者诉苦,希望市区某旅行社给自己一个说法。
“五一”期间,胡先生和家人决定到洛阳市栾川县重渡沟和农耕村景点旅游。他们和市区某旅行社约定,4个人带一个小孩,总共960元。5月2日凌晨,胡先生全家和另一家旅行社的11人共乘一辆车出发,导游也是另一家旅行社的。在旅游过程中,跟随的导游没有介绍景点,爬山途中借口上面没什么好看的,让游客自己上山。胡先生说这还不算,更让他气愤的是,第二天他们一行5人10时30分游完农耕村景点后,来到了景区的停车场,导游告知他们须步行到景区售票处等车。当时,天下着雨,走到半路结伴的老人实在走不动了,问导游坐出租车一人多少钱?“10元。”导游回答。后来,他们以每人5元的价格了结此事。
谈起这次旅游,胡先生生气地对记者说,导游和旅行社是为游客服务的,没想到,出租车费用20元自掏腰包不说,连小孩的饭钱12元也要自己出。
记者来到胡先生提及的旅行社,经办工作人员对于带小孩的事情并不知晓,认为导游让胡先生付小孩的饭钱并无不妥。作为导游,则承认服务有不到位的地方,但对于坐出租车之事,她说得是全程费用,而不是一半的路程。
经过协商,最后,这家旅行社本着“服务游客”的原则,拿出了32元还给了胡先生。胡先生接到钱后对记者说:“这给我提了个醒,再旅游时一定把具体事宜约定好,免得再发生烦心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