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拟建两处地震应急避难所

发布时间: 2008-05-14 来源:焦作日报

 

    “1996年10月8日,我市制定了建市以来的第一套《焦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对应急机构、临震应急及震后应急等遭遇破坏性地震时的工作、生活和指挥抗震救灾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部署。”5月13日上午,市地震局局长马长生说,2004年5月21日,根据人民群众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变化,我市对《焦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又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马长生说:“《焦作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修订)》是目前我市应对重大地震灾害时的一整套应急措施。修订后的《预案》明确规定:在发布破坏性地震预报或发生4.0级以上地震后,我市将立即启动该预案。届时,包括水、电、气等在内的各个抢险工作组将有序进入抗震救灾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地震后,大家都会关心自己的房子是不是具有抗震能力,能够抗多大强度的地震。”马长生说,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我国的建筑都要求按照抗震的规范来设计和施工,并且要通过抗震设计审查。根据推算,如果发生5级左右的地震,我市城乡建筑会发生一定的破坏,但不会太多。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将在今年年底前在市人民公园建设一个地震应急避难场所,以备地震时应急使用。”针对目前我市所处的地理环境,马长生欣喜地说,为了使居民在发生地震等灾害后,能够有个避难容身场所,我市计划在市人民公园、市龙源湖公园等地建设两处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其中,人民公园的避难场所预计年底前建成。

    “应急避难场所建成后,连里面的厕所都将具有一定的抗震能力。”马长生说,“有备而无患。建设地震应急避难场所是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我们真希望人民群众永远都不要使用这样的场所。”

 

作者:记者 王 冰 高小豹 见习记者 杨 珂 责编:李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