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村千余口人,2001年村里中抓住国家退耕还林的机遇,三年内把所有耕地全部栽上了大粒樱桃树。通过发展大粒樱桃,退耕还林每亩每年补贴140元;发展樱桃每亩成树年收入达到15000元;从种田中解脱出来的劳动力外出打工每人每年可收入8000—12000元。另外,樱桃产业还带动了观光、旅游及餐饮服务业的发展。退耕还林让村民们尝到了十足的“甜头”。
10月21日,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农民日报、中国绿色时报六大国家媒体记者在新安县五头镇大洼村采访。听着村支书郭丛壮的介绍,环顾着房前屋后、田间沟内密密匝匝的樱桃树,大家对该村退耕还林所取得的成效赞叹不已。
为集中报道全国在退耕还林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国家林业局牵头组织上述6家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活动。新安县作为河南省唯一的一个县接受采访。
新安位于小浪底库区南岸,属浅山丘陵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66.6万亩,是国家2000年首批退耕还林试点示范县之一。为搞好退耕还林工作,该县建立了目标管理体制,坚持退耕还林与经济发展、兴县富民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规划,因地制宜,开展造林工作,并严把“整地关,种苗关,栽植关”。在造林机制上,落实“谁造谁有谁受益”的政策,推行荒山拍卖、承包,明确责、权、利,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林业生产。对于无人承包的困难造林地,实施工程造林、专业队造林、招标造林。同时,及时兑现退耕还林政策性补助,维护退耕还林农户权益。截至目前,该县完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面积39.09万亩。2008年,该县林业局被国家林业局授予“全国退耕还林先进单位”。
通过退耕还林,不仅美化了生态,也有力促进农业增收、农民致富。据测算,全县退耕还林工程涵养水源总量可达到54.7亿立方米,每年减少土壤流失1052.6万吨,可吸收相当于592万吨标准煤燃烧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发展以樱桃、核桃、柿子为代表的经济林3万余亩,仅进入盛果期的经济林年产值可达到6000多万元。另外,退耕还林工程把农民从粗放耕作、广种薄收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了出来,使他们有充足的时间进城务工或发展养殖业,该县退耕还林农户共发展养殖124.5万头(只)、新建蔬菜大棚120座、年劳务输出3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