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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检察院:查处案件安全先行

(2007-08-10 15:37:19)

    桐柏网讯 县检察院注重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制定了《办案安全相关规定》,同时,要求负责办案的主办检察官必须与局长签订一份《安全办案责任状》,制作《安全办案手册》和警示牌,保证了办案安全,连续十年,该院实现安全事故零记录。

    

作  者:县检察院 梁志广 周清宏  责编:游黎 稿  源:桐柏政法综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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