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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网讯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我县通过多种举措规范新农村建设资金管理。
一是资金专款专用。对新农村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足额到位;二是招投标公开透明。凡是标的额在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投标,社会透明,并由县纪给、审计、财政等部门参与监督;三是签订责任合同。对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合同制,施工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严格按照标准、规划建设,保证工期、质量,并负责到底;四是建设跟踪监督。聘请无职党员、村民代表跟踪施工过程和竣工验收,并通过乡、村财务公开栏及时公示结算账目;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明确违规、违法操作项目以及挤占、挪用、侵吞项目资金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目前,通过对道路、水利和绿化等工程招投标已节约资金15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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