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化局办公大楼全貌

文化局局长葛新士

文化局一角
新安县文化局是主管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2002年加挂新安县新闻出版局牌子)。
一、工作职责
指导全县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组织群众文化活动和文艺创作,对全县图书馆事业、电影市场、文化市场进行管理,开展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战略,组织文化、新闻出版事业对外交流活动,促进全县文化、新闻出版事业与我县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二、机构设置
文化局内设一室一股:办公室、文化事业股
局下属二级机构7个:文化馆、图书馆、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剧目工作组、曲剧团、剧院、电影公司
三、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葛新士:文化局局长、新闻出版局局长
负责文化局全面工作;
刘向东:文化局副局长
负责文化局办公室、剧团、工会、青年团、妇联、计划生育工作;
江 平:文化局副局长、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负责新闻出版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剧院、创建、创卫、环保、卫生、文化市场安全工作;
李 硕:文化局副局长
负责文化局招商引资工作;
杜学政:文化局副局长、纪检组长
负责文化局纪检工作、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剧目工作组、安全、信访、综合治理、老干部工作。
四、办事程序
1、步骤:申请、审核、批准(或上报市局)、发证
2、项目(行政审批)
行政许可项目 申报材料 承诺时间 收费
标准 办证审批地址
出版物发行(零售)许可证 1、申请书(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经营负责人基本情况等)
2、经营场所场地证明
3、经营者身份证明
4、许可证申请登记审核表 20个工作日 免费 行政服务大厅
文化窗口
娱乐场所文化经营许可证 10个工作日
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10个工作日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0个工作日
印刷品经营许可证 60个工作日
近年来,县文化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主题教育活动,服务社会经济工作大局,加大文化事业建设力度,大力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全力搞好各项文化工作,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日新月异,艺术创作硕果累累,文化市场繁荣发展,文化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我局连年被评为市文化工作先进单位,新闻出版管理先进单位,我县也获得"全省文化工作先进县"荣誉称号。
在新的阶段,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爱岗敬业,团结奋进,扎扎实实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早日实现全国文化先进县而奋斗。